第二冊•第十一章 菩薩五百世之母親

第二冊•第十一章 可倚信第一女居士──那拘羅母(Nakulamātā)

書名|《心微笑了——佛陀時代的女性證悟道跡》

作者|釋了覺、釋了塵

們從無始生死輪迴以來,曾經互為父母、親人、朋友及怨敵。由於親疏、愛恨、喜惡、好壞,彼此交錯著複雜的情感。在累劫的輪迴中,彼此的相遇,以渴愛為柴薪,一遍又一遍地燃燒、滾動著生命輪轉的巨輪。

那拘羅母(Nakulamātā)及其丈夫那拘羅父(Nakulapitā),他們曾經五百世為佛陀的父母。今生他們再次遇見佛陀,依然熟悉地呼喚佛陀為︰「兒子」。過往對兒子思念的印記,依然歷歷在目。然而,佛陀將此夫婦對於他的情感,引導至佛法的體證。

那拘羅夫婦的感情十分要好,他們曾向佛陀提問,夫妻來世如何再度相遇。佛陀慈悲教示夫妻來世得以再度相遇之道。

由親見涅槃,逐漸遞減輪迴的薪火。彼此再度相遇,亦為聖道上相互提攜的法侶,一同走在離苦的八正道上,直至輪迴止息。

五百世為菩薩母     

那拘羅母居住在婆祇國(Bhagga)孫須摩羅山(Suṃsumāragiri),她的丈夫名為那拘羅父,是富人之子。當那拘羅父繼承家裡的田地時,人們以其兒子之名——那拘羅(Nakula)稱謂他們夫婦倆。

那時,佛陀遊化至婆祇國孫須摩羅山,在恐怖林鹿苑(Bhesakaḷāvana)度過第八個雨安居。那拘羅母、那拘羅父以及城鎮的人們前往謁見佛陀及聞法。當那拘羅母與那拘羅父第一眼見到佛陀時,他們跪在佛陀尊前說︰「兒子!你離開我們那麼長的時間,去了哪兒呢?」

其實,那拘羅母曾五百世為菩薩的母親、五百世為菩薩的大姨母、五百世為菩薩的小姨母、五百世為菩薩的姑母;那拘羅父亦曾五百世為菩薩的父親、五百世為菩薩的伯父、五百世為菩薩的叔父、五百世為菩薩的舅父。由於往昔的血緣關係,他們對佛陀的愛念,深深根植在心裡,認為佛陀是離他們遠去的孩子。

他們歡喜於再次見到佛陀,思念之情難以言喻。佛陀並沒有阻止,讓他們跪著觸碰佛陀的雙足,直到他們感到心滿意足為止。當他們的心已安住且平捨,佛陀依他們的根器為他們說法。那拘羅母與那拘羅父在聽聞佛陀說法後,證得須陀洹果。

夫妻來世再相遇

那時,佛陀住在婆祇國孫須摩羅山恐怖林鹿苑。那拘羅母及那拘羅父邀請佛陀至家中應供,並向佛陀請法,記載於《增支部•一同生活者經》[efn_note]《增支部》4集55經。[/efn_note](Paṭhamasamajīvīsuttaṃ)。

佛陀於午前著衣持缽,前往那拘羅夫婦的住處。佛陀抵達後,坐在他們所設好的座位上。那拘羅夫婦向佛陀禮敬後坐於一面。

那拘羅父對佛陀說:「世尊!那拘羅母是我自幼相處,年輕時就已經迎娶過門的妻子。我從來不曾以意念背叛過那拘羅母,更何況以身行背叛她。世尊!我們已經在這一世得以相遇,我們希望來世彼此能再度相遇。」

那拘羅母也同樣地對佛陀說︰「世尊!我在年輕之時,就已經嫁給當時還是青年的那拘羅父。我從來不曾以意念背叛過那拘羅父,更何況以身行背叛他。世尊!我們已經在這一世得以相遇,我們希望來世彼此能再度相遇。」

佛陀對他們夫婦說︰「居士!若夫妻兩人皆已在這一世相遇,又希望來世能再度互遇。那麼,兩人必須共同具備相同的信、相同的戒、相同的捨、相同的慧。如此,兩人已在此生互遇,來世亦能再度相遇。」

佛陀這一段開示,對於未來希望能與這輩子的同伴再度相遇者,應如是落實,兩人必須擁有共同的信、戒、捨與慧。譬如丈夫是遠離殺生、遠離偷盜、遠離邪行、遠離虛誑語及遠離飲酒的五戒持守者,妻子也須是五戒持守者。譬如妻子是善良的人,對於佛、法、僧具有信心者,丈夫也須是對三寶具有信心者。

倘若夫妻倆人,其中一人常以不慳吝的心,做清淨布施行,另一人不應善加阻止,而應隨喜及讚歎對方的布施功德,並共同成就布施行。倘若一人不詈罵、亦不威嚇沙門、婆羅門,另一人亦須具備如此的善行。在聞、思、修及智慧的增長方面,一人也必須與另外一人相般配。

倘若夫妻兩人同樣對三寶具有信心、寬容且如法地生活,彼此之間相互說愛語,他們將擁有豐裕的福利,也將生起安穩及快樂。當夫妻兩人同樣具足戒行、履行正法,他們在天界亦將歡喜。

雖然那拘羅母與那拘羅父希望未來世能彼此相遇,但是他們的相處是建立在出離心與佛法的增進上。他們攜手走在離苦的八正道上,彼此不離不棄。凡證得須陀洹果的聖者,僅將在天界或人間往返不超過七次,即將止息輪迴。

罹病丈夫得勸諭

那時,佛陀住在婆祇國孫須摩羅山恐怖林鹿苑。有一次,那拘羅父罹病,因病情嚴重而十分痛苦。那時,那拘羅母對他的丈夫作出智慧的勸誡,記載於《增支部•那拘羅父經》[efn_note]《增支部》6集16經。[/efn_note](Nakulapitusuttaṃ )。

那拘羅母來到罹病丈夫的床邊,溫柔地告訴那拘羅父說:「長者!你命終的時候,不要心有掛礙,有掛礙地死去是苦的。而且,有掛礙地死去被世尊所訶責。」

「長者!倘若你作如是想:『在我死之後,那拘羅母將無法養育孩子,不能經營家居。』長者!你別作如是想。我善巧於紡綿及編織。在你逝世之後,我能養育孩子,經營家居。因此,你命終之際,別心有掛礙,有掛礙地死去是苦的。而且,有掛礙地死去被世尊所訶責。」

「長者!倘若你作如是想:『在我逝世後,那拘羅母將改嫁至他家。』長者!別作如此想。你與我都知道,我們十六年來嚴守在家梵行。因此,長者!你命終之際不要有掛礙,有掛礙地死去是苦的,有掛礙地死去被世尊所訶責。」

「倘若你如是想:『在我逝世之後,那拘羅母將不想謁見世尊,也不想謁見比丘僧。』但是,長者!切莫作如此想。在你逝世之後,我將更想謁見世尊,更想謁見比丘僧。因此,長者!你命終之際,切勿掛礙,有掛礙地死去是苦的。再者,有掛礙地死去被世尊所訶責。」

「長者!倘若你作如是想:『那拘羅母在我逝後,沒有圓滿諸戒。』然而,你別作如是想。長者!在世尊的白衣在家女弟子當中,有圓滿戒的人,我是那其中之一。若對這存有懷疑或疑慮的人,世尊正住在婆祇國孫須摩羅山恐怖林鹿苑,可前往詢問世尊。因此,長者!你命終之時勿掛礙,有掛礙地死去是苦的。而且,有掛礙地死去被世尊所訶責。」

「倘若長者你如是想:『那拘羅母內心沒有獲得寂止。』但是,長者!切勿如是想。在世尊的白衣在家女弟子當中,有獲得內心寂止的人,我是她們其中之一。若對此抱有懷疑或疑慮的人,世尊正住在恐怖林鹿苑,可前往向世尊查證。因此,長者!你命終之時勿掛礙,有掛礙地死去是苦的。再者,有掛礙地死去被世尊所訶責。」

「長者!倘若你作如此想︰『那拘羅母在這法及律中,未得證入、未得安住、未得蘇息、未度疑、未離惑、未得無畏、仰賴他人而未住導師之教中。』然而,長者!別作如是見。在世尊的白衣在家女弟子當中,在此法及律已得證入、已得安住、已得蘇息、已度疑、已離惑、已得無畏、不仰賴他人而住導師之教中者,我是她們其中之一。然而,若對此抱有懷疑或疑慮的人,世尊正住在恐怖林鹿苑,可前往詢問世尊。因此,長者!你命終之時勿掛礙,有掛礙地死去是苦的,有掛礙地死去被世尊所訶責。」

她丈夫聽聞那拘羅母所說出的真實語後,他的病就奇蹟似地立即痊癒,從此完全脫離病痛,他的重病就如此滅去了。

那拘羅父在脫離病痛、痊癒不久後,前往佛陀的住處。抵達後,他向佛陀禮敬,並坐於一面。佛陀對那拘羅父說︰「長者!這對你有利益!長者!這對你有善利!那拘羅母憐憫你、為帶給你利益,而對你作勸誡及教誡。」

佛陀繼續說︰「長者!在我的白衣在家女弟子當中,圓滿其戒的人,那拘羅母是其中之一。長者!在我的白衣在家女弟子當中,獲得內心寂止的人,那拘羅母是其中之一。長者!在我的白衣在家女弟子當中,在這法、律中,為已得證入、已得安住、已得蘇息、已度疑、已離惑、已得無畏、不仰賴他人而住導師之教中者,那拘羅母是其中之一。長者!這對你有利益!長者!這對你有善利!那拘羅母出於憐憫、為利益你,而對你作勸誡、教誡。」

那拘羅母雖然過著居家生活,但是內心卻對世間有著出離之心。她對病重丈夫的一番話語,印證她在佛法上的體悟。佛陀隨後亦讚譽那拘羅父具備六種特質︰對佛不壞淨、對法不壞淨、對僧團不壞淨、對聖戒不壞淨、對聖智不壞淨、對聖解脫不壞淨。[efn_note]《增支部》6集129經。此六種特質乃須陀洹聖者所具備。[/efn_note]

有一次,佛陀在祇樹給孤獨園說法時,向大眾說︰「比丘們!在我的女居士弟子中,可倚信者,以那拘羅母居士婦為第一。」[efn_note]《增支部》1集266經。巴利文為「Etadaggaṃ bhikkhave mama sāvikānaṃ upāsikānaṃ vissāsikānaṃ yadidaṃ nakulamātā gahapatānī」。[/efn_note]而那拘羅父被佛陀譽為男居士弟子中,可倚信者第一。[efn_note]《增支部》1集257經。[/efn_note]

轉生可意天人法

《增支部•那拘羅母經》[efn_note]《增支部》8集48經。佛陀亦曾以相似的內容教授毘舍佉(Visākhā),記載於《增支部》8集47經。[/efn_note](Nakulamātāsuttaṃ)記載佛陀對那拘羅母的教誡。有一次,佛陀住在婆祇國孫須摩羅山恐怖林中之鹿苑。那時,那拘羅母前往佛陀的住處,禮敬佛陀而坐於一面。

佛陀對坐在一面的那拘羅母說:「那拘羅母!成就八法的女人,身壞命終之後,將轉生成為可意天眾[efn_note]可意天眾(Manāpakāyikā devatā)︰化樂天(Nimmānarati)的天人,能隨心所造出色、聲、樂等樂之物。[/efn_note]的同伴。哪八法呢?」

「那拘羅母!在此處,有女人的父母為其女兒尋求利益,出於哀愍令她嫁人。對所嫁的丈夫,她比其早起及晚睡,且能妥善作事務,並順從丈夫之意、常實踐愛語。」

「對於丈夫所尊重的父母、沙門及婆羅門,她恭敬、尊崇他們。倘若他們到訪,她提供座位及水來迎接。」

「對於丈夫的事業,無論是羊毛或棉,她能靈巧且敏捷地作而不懈,具備足以執行及安排工作的適當方法與思察。」

「她了知丈夫家中的人——奴婢、使役、僮僕。她善知他們已做及未做的工作,她了知病者身體的強弱,適量地分發飲食給每一個人。」

「舉凡丈夫所帶回來的財、穀、銀、金,她守護且保護,她不揮霍、不盜取、不酩酊大醉、不令其損壞。」

「她是優婆夷,皈依佛、皈依法、皈依僧。」

「她具有戒行,離殺生、離不與取、離邪行、離妄語、離飲酒。」

「她具有捨,以遠離慳垢的心而住在居家,自在施捨、親手布施、歡喜棄捨,對於乞討者來者不拒,樂於布施。」

「那拘羅母!成就如是八法的女人,身壞命終之後,將轉生成為可意天眾的同伴。」

十萬劫宿願圓成

那拘羅母被佛陀讚譽為「可倚信第一女居士」,此源於過去的願心。十萬劫前,在勝蓮華佛(Padumuttara Buddha)的教法時期,那拘羅母出生於鵞城(Haṃsavatī)。她聽聞勝蓮華佛說法,佛陀當時讚譽一位女居士,並置她為「可倚信第一」。她聽聞後歡喜,希求此功德與殊榮,於是供養以佛陀為首的僧團,並發如是願。那拘羅父亦聽聞佛陀讚譽一位男居士,置他為「可倚信第一」,他也希望能獲得此殊譽,於是供養以佛陀為首的僧團後,作如是發願。

當他們捨報後,十萬劫間僅在人間與天界流轉,直至喬達摩佛的教法時期,他們居住在婆祇國孫須摩羅山。

那拘羅母及那拘羅父夫婦同為須陀洹果聖者,他們不曾有一刻背叛過彼此的忠誠。他們之間有著純淨的愛,彼此一同持守梵行,相互在聖道上精進,堪為佛陀教法中的典範夫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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